為了讓名稱符合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的徵收目的,原本的汽燃費日前已經正式更為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但基本上就只是改名而已,並非是要額外開徵新稅,且收費標準、繳納方式及車主權益均維持不變,對電動車來說最重要的是目前仍享免徵優惠。 立法院院會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市區道路條例」第 23 條修正案,把將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改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由公路主管機關統一徵收,分配比例則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辦理,作為市區道路修築、改善與養護經費來源之一。和和過去的汽燃費名稱相比,「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更符實際使用情況,加上電動車日益普及,所以更改名稱讓條例更加名正言順有其必要。 但電動車主目前還不需要繳納「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之前名稱還是汽燃費的時候,就已經把電動車免徵的優惠期限,進一步延長到 2030 年 12 月 31 日,也就是說電動車主要等到 2031 年起才需開始繳納。 另外,之前還稱作汽燃費的時候,交通部曾表示未來電動車將依馬力換算排氣量,以目前小客車 (汽油) 最大排氣量 8000cc 為例,汽燃費為新台幣 15,720 元,未來電動小客車課徵的汽燃費上限就會是這個費用,不過確切收費方式仍待後續公布。 💓現在 DDCAR 有 LINE 社群了!來和更多電動車主一起聊: https://bit.ly/3UmcNOB 【推薦閱讀】 6 月開始進駐展間、第三季就會交車,賓士 CLA Shooting Brake 194 萬元起正式開賣! 2026 年五月台灣電動車銷售排行榜:Model Y 重奪冠軍寶座,bZ4X、Bria 力保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