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電動車車主方便的充電解決方案,美國交通部 USDOT 日前針對 50 億美元充電站補助計畫提出了設置標準,包含充電功率、充電槍的數量都有所要求,這些由政府補助興建的各業者充電站都必須遵守。 根據美國交通部所公布的標準,政府資助的電動車充電站必須要是 DC 快充,至少要有四支充電槍能夠同時為四輛電動車充電,而且每支槍的充電功率在 150 kW 以上,而這已經是比 Tesla V2 再快一點的等級,確實算是規格不差的要求。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特別的規定,就是當充電站有領補助金,就不得強制要求車主加入會員後才能充電,同時也將確保不同充電站營運商之間具有相似的支付系統和定價資訊。 美國交通部表示,這些要求有助於提供美國民眾方便可靠又好用的充電解決方案,這也是拜登政府強化美國民眾「棄油轉電」意願的一大重點。 根據拜登政府政府的規劃,預計到了 2030 年時全美要設立 50 萬座電動車充電站,屆時也希望美國銷售的所有新車中,有 50% 是純電動車或插電油電車。 【推薦閱讀】 純電的黑馬超跑:法拉利計畫增設電動車產線,再蓋電池研發中心 【鴻海電動車試乘】Model T 是好車嗎?為什麼路上沒幾台?台灣電巴轉型的現況與問題又是什麼?